保險代位-車禍財損和解

委託人徐先生因在國道上駕駛不慎,與受害人趙先生的車輛發生碰撞,造成雙方車輛受損,幸而無人受傷。 經調查後確認為委託人的單方過失,且雙方對於肇事責任並無異議。

受害人的車輛修復費用約為20萬元,此外還有車價減損的損失,經鑑定後減損數額為8萬元。

受害人有投保車體損失險,其保險公司在修復車輛後依法向徐先生代位求償,經過保險經紀人受託與保險公司協商後,修復費用以7.5萬元和解。 另外,對於受害人的車價減損則以7萬元和解

在保險經紀人的協助下,委託人減少了往返溝通的麻煩,並以合理的和解數額結束紛爭,讓委託人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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