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理賠爭議 – 成功案例分享】
保單停效,被保險人身故
委託人原本請了律師協助,起初在地方法院判賠,後來保險公司上訴翻案。
眼看著保險金離自己越來越遙遠,委託人透過轉介紹找到了我們,透過吳老師專業的保險法學功力,一眼就看出了問題所在 …馬上轉介合作的周大律師,最終在最高法院獲得了勝訴。
委託人是被保險人的太太,被保險人意外身故,留下太太獨自一人面對這一切 …
很感動能夠幫助到她,希望爭取到的理賠金額,能夠好好照顧他的太太。
案例背景
爭議說明
保戶未依約給付保險費,保單進入墊繳狀態。 保險公司於保單價值準備金不足以墊繳保險費前寄發催繳通知。保險公司主張,保戶發生事故時,保單為暫停狀態,故不負給付之責。
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,除契約另有訂定外,經催告到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,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。
保險法 § 116-1
該保單因未依約定繳費,保單啟動墊繳機制,保單價值準備金只夠墊繳三個月左右的保費,但因為要被保人沒有收到保險公司寄發的催繳通知,以為保單還在有效狀態。
可能受到了保戶的誤導,最初協助的律師一直秉著客戶沒有收到催繳通知為由,聲稱保單有效,保險公司應依約賠付。一開始台中地方法院判定保險公司應該給付該筆保險金,後來保險公司上訴,高等法院廢棄了原有的判決,受益人一夕之間又拿不到任何理賠金,還要負擔訴訟費用。
成功關鍵
透過轉介紹,委託人將這件案子交給團隊,案子已經高院二審駁回了,其實一開始大家都沒什麼把握,但秉持著理賠ICU一貫的公益精神,想著即便不賺錢也要努力一試,將案子接了下來。
吳老師一看到判決書,馬上就發現了問題,立馬聯絡與我們合作的周大律師,協助委託人爭取屬於他的理賠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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